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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食安 馬︰修法嚴罰

自由時報/ 2013.09.0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洪素卿/台北報導〕馬總統昨召開食品安全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後表示,政府將修法提高罰則,至於是否引用行政罰法由行政機關向廠商提出訴訟,如果研究認為可行,就可以這麼做。

昨日參與座談會的與會者包括消保團體、食安專家、學者、相關部會首長等。消保團體認為,廠商的罰則過低,廠商幾乎不受影響,毫無嚇阻作用。消費者常因不易舉證受害程度,難以得到法律救濟。

引行政罰法 向廠商提訴訟

與會者除了支持修法嚴罰,環保署長沈世宏會中提出具體建議,指環保署自民國九十五年,針對環保案件引用行政罰法第十八條向業者提出訴訟,可判賠上千萬、甚至上億元。

馬表示,將努力推動修法提高罰則,提高食品衛生法、公平交易法的罰則規定,對於沈世宏的建議,則請社福部等行政機關加以研究,若可行就加以採行。

對於消保團體建議成立「消費者保護基金」,以協助消費者訴訟、賠償受害消費者等,與會者雖都正面肯定,但基金的財源可能涉及修法,需要進一步研議。

對於設置「食安警察」,馬總統指出,增設人力很不容易,可結合退休衛生人員、熱心年輕人,建立任務編組執行食安稽查。

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當場建議,可設計結合食安專家、警察、志工的任務編組,既不用增設人力,也可發揮功能。

對於將修法提高罰則,衛福部次長許銘能指出,日前才剛修過的食品衛生管理法,已經修正違法添加物、危及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相關罰鍰提高到一千五百萬,但同法對一般廣告不實案最高罰鍰維持二十萬,確實相對偏低,未來研擬提高此一部分的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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