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位庭長指出,此案行政法院是就環保署未依環評法進行二階環評,認定有「違法性」,而將行政處分撤銷,但嚴格來說,因此案還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未判決確定,行政部門若不停工,亦未違法。
提告人擬聲請假處分
律師詹順貴認為,行政機關在法院做出撤銷環評處分時就應先停工,不該硬著頭皮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同時還繼續施工,讓生態環境做祭品。
提起訴訟的綠黨代表王鐘銘表示,等收到正式判決書以及確定環保署、新北市政府的決議與作為後,再決定下一步,不排除運用法律途徑,逼迫市府停工,聲請假處分將是考慮的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