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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沒定讞 新北不停工不違法

自由時報/ 2013.09.0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賴筱桐/台北報導〕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新北市政府昨立即表示,暫時不會停工。法界認為,因撤銷判決還未定讞,不停工不違法,但環保署應檢視其違法性,有無重做環評結論必要。環保律師詹順貴則認為,原告律師團可向法院聲請假處分,或提出「停止執行」的訴訟,要求新北市政府暫時停工。

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位庭長指出,此案行政法院是就環保署未依環評法進行二階環評,認定有「違法性」,而將行政處分撤銷,但嚴格來說,因此案還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未判決確定,行政部門若不停工,亦未違法。

提告人擬聲請假處分

律師詹順貴認為,行政機關在法院做出撤銷環評處分時就應先停工,不該硬著頭皮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同時還繼續施工,讓生態環境做祭品。

提起訴訟的綠黨代表王鐘銘表示,等收到正式判決書以及確定環保署、新北市政府的決議與作為後,再決定下一步,不排除運用法律途徑,逼迫市府停工,聲請假處分將是考慮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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