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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當選後跑票/綠宜縣議員參選人 須預先填具辭職書

自由時報/ 2013.09.0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民進黨宜蘭縣黨部本月九日至十七日受理明年五合一選舉登記,為防止議員參選人當選後,在議長、副議長選舉時跑票,黨部要求登記時必須填具「辭職書」等三項表格,跑票就辭職,拒填者不予登記;黨部表示,這是全國首創,二○一○年台南市議員選舉也有類似作法,但南市是議員選出後、才由黨團作成約束。

宜縣有三十四席議員,二○○九年議員選舉,民進黨拿下十五席加上兩席黨友,綠營已達一半實力;但正副議長選舉時,竟有六名黨籍議員跑票,重挫民進黨形象。

因應明年選舉,宜縣黨部為避免再次發生跑票事件,執委會通過決議,縣議員登記作業的「候選人登記申請表」中,增加「承諾誓約書」、「辭職書」與「撤回權拋棄書」等三項表格。

「承諾誓約書」概述為若違反黨團決議支持的議長、副議長候選人,立書人同意辭去宜蘭縣議會第十八屆縣議員;「辭職書」內容是向議會辭去議員職務並立即生效;「撤回權拋棄書」則聲明拋棄撤回辭職的權力。

黨部主委黃適超指出,登記爭取提名者,須簽署這三份表格才符合資格,缺漏任何一份皆為文件未齊、不受理登記。

黨部選舉對策小組召集人林進財說,要求登記簽署辭職書,經請教法律專家與學者意見是具有效力的,議員若跑票,黨部就會將議員簽署的辭職書送到議會,不必經由本人提出。

議會主秘陳茂琳說,縣市議員辭職,應以書面向議會提出,辭職書送達即生效,辭職書有議員本人簽名蓋章,當然有法律效力;若議員認為是被逼、違反本人意願,恐怕得透過官司釐清並主張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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