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每半個月統計一次無薪假人數,最新統計為截至8月31日止,前期32家企業,已有2家停止放無薪假,但另新增4家,故總計有34家企業通報實施無薪假。實施方式多半是讓勞工每周多放一天假。
勞委會官員指出,這次有2家企業分別通報無薪假勞工700多人、800多人,加起來就近1600人,2企業均為電子製造業,專營手機零組件;廠商向勞委會表示,因短期內出現訂單空窗期,故協商放無薪假。
勞委會表示,國內從事手機零組件的製造業者規模不一,有些廠商的客戶較集中,訂單來源若短缺,影響就會很明顯。經瞭解,該2家實施無薪假應是個別事業單位的問題,並非產業界又開始一窩蜂實施無薪假。
勞委會專門委員黃維琛說,「無薪休假」並非雇主能夠恣意實施,若雇主確因景氣因素,需以減少員工工時來度過難關,應遵守相關規定,與個別勞工協商實施無薪假,並簽訂書面協議,以避免勞資爭議;企業實施無薪假仍須遵守勞基法,例如勞工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或者有急單進來而提前取消無薪假時,須給付工資。
若雇主有任何違法情事,勞工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各縣市勞工局或社會局、處)或勞委會專線(0800-085151)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