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3日晚間,黃正和(在押)騎腳踏車經過新北市汐止區一處果園,見四下無人,竊取園內3顆柚子,放入隨身塑膠帶。果園主人陳姓老翁發現,上前質問黃男:「為何偷柚子?」同時一手捉住黃的腳踏車,不讓他離開,另一手拿出手機欲打電話報警。
不料身高175公分、體重80公斤的黃男,為了落跑,持當枴杖使用的木棍攻擊體型瘦小、身高156公分的陳翁頭部,將他打得頭破血流、手掌骨折,陳翁痛得鬆手放開,黃趁機逃逸。
不過陳翁被黃男毆打時,曾大喊:「快來捉人、有人偷柚子!」驚動媳婦許婦,許婦目擊黃男毆打公公,報警將黃男逮捕。
最高法院認定,雖然黃正和偷摘3顆柚子,獲取不法利益僅100元,所得甚微,但他為避免偷竊犯行曝光,持棍毆打7旬陳翁,且之前已有觸盜前科,仍不知悔改再犯案,因此判黃5年2月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