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男網友性侵 女騙冰敷趁機逃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18歲男子蘇恭利和女網友「小佩」(化名)看晚場電影後,暴力毆打小佩,以手指性侵得逞,蘇男還想進一步性侵時,小佩急中生智,藉口臉上有傷須冰敷,趁蘇男買冰塊時逃走報警;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蘇男4年半徒刑,另外強制罪判4月徒刑,可易科12萬元罰金,全案定讞。
蘇男判4年半及4月
去年4月間,蘇男約出在網路聊天室認識的小佩,至北市某電影院看晚場電影。
電影結束後已是隔日凌晨,蘇男騎機車載小佩回家,途中行經基隆河堤外便道,心起淫念,在偏僻處停車。
因蘇男先前一再碰觸她的大腿,小佩認為他心懷不軌,下車就想逃跑,2人拉扯之際,小佩用力咬對方手部,蘇男惱羞成怒,以拳頭重擊她的腹部,小佩痛得眼淚直流,只好依他指示脫下衣褲,被蘇男以手指性侵得逞。
蘇男還想對她進一步性侵,小佩誆稱「到我住處好了」,等到蘇男載她到新北市住家附近速食店時,她藉口說臉部受傷需要冰敷,並趁蘇男下車至超商買冰塊,逃走報警,警方隨即在蘇男住處將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