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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激情沒下文 胖姊告人夫性侵

自由時報/ 2013.08.30 00:00
「起碼請我吃頓飯」

〔自由時報記者何宗翰/新竹報導〕在竹南科學園區上班的30歲高姓男子,7月間和體重100多公斤的36歲女網友發生一夜情,事後女方傳簡訊給他︰「我把第一次交給你,起碼請我吃頓飯,甚至包個紅包給我…」,已婚的高男覺得莫名其妙而未理會,沒想到女方竟提告,他無奈出示簡訊和聊天記錄證明清白,但仍被警方依強制性交罪函送法辦。

見女被嚇跑 又被激回

高男在交友網站認識自稱「面容姣好、身材火辣」的女網友,聊天內容露骨,直接提要「一夜情」,高男當天向妻騙稱「去遛狗」,暗中跑去新竹蔚藍海岸風景區赴約,後來到女方租屋處發生關係。

高男為花蓮原住民,體格健美,他告訴警方,其實當天遠遠瞧見女網友,身形肥胖、披頭散髮、不修邊幅,跟想像完全不一樣,嚇得掉頭就走,沒想到5分鐘後接到她的電話︰「你到了對不對?是男人就給我回來!」

高男赴約前先喝了幾杯酒,被女網友一激,認為面子丟不得,硬著頭皮折回赴約,跟著女網友回她住處,發生關係後就回家;沒想到隔天就開始接到女網友電話、簡訊,說她是「第一次」,要高男請喫飯、接送她上下班,還要包紅包給她;高男不依,女子一狀告到警局。

男秀簡訊 是女方主動

警方表示,女子在公家機關上班,說她從未交過男友,當天是被高男強迫才發生性行為,並出示沾有高男精液的衛生紙,要告他性侵;檢警多次通知高男到案說明,他以在無菌室無法接聽手機為由未到,後來到案時還帶著狗到警局,完全不覺事態嚴重。

高男向警方表示,當天是女方主動要發生關係,手機簡訊和聊天記錄都能證明沒有強迫,他懊惱地說,妻子對此事完全不知情,現在他也不知該怎麼交代,真的是「免錢的最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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