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11屆全國委員會第5次會議進入分組會議階段,並視議題舉行記者會,劉克崮等5名政協委員在記者會回答媒體詢問時,作上述表示。
劉克崮指出,不少大陸民眾想買房子,可是又沒有錢,就想借貸,但又達不到銀行借貸標準,而銀行借貸是需要一定控制的,因此這種經濟條件的人就應該去租房子;但如果民眾有能力借貸及還款,銀行也應該貸款給民眾。
他說,各國條件不同,1個中國人即使有人民幣100億元,也不能佔1000畝(66.67公頃)地蓋房子,在美國、加拿大、澳洲可以,在中國大陸不可以。同時,也不能支持沒有收入的家庭住40、50平方公尺的房子,只能住20、30平方公尺的房子。
劉克崮指出,住房整體上是消費品,也是投資品。但是,基本住房(政府供中低收入者居住的住房)只是消費品,絕不可成為投資品,不可以把這種有政府補貼、且確保證百姓需要的房子買下來以後,再賣了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