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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超: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催繳期間屆滿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29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8/292.公司名稱: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原股東認股繳款催繳期間自民國102年7月29日至102年8月29日截止。6.因應措施: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自102年8月30日起停止繳納並喪失其權利。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現金增資已於102年7月31日收足股款,並於102年8月5日以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2)已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將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02年9月16日劃撥至 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3)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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