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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尋親 無奈母姊「懼」認

自由時報/ 2013.08.2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結夥搶劫觸犯強盜重罪的陳姓受刑人,寫信給有「尋親達人」之稱的警員陳治民,請他幫忙尋找失散25年的生母與大姊;陳員雖達成任務,未料他大姊說,小弟屢次犯罪,三番兩次跑來向媽媽要錢,她與母親不想見他,除非他改頭換面、重新做人再說。

中市豐原警分局合作所警員陳治民,上月幫南部一名金姓女子找到失散30年的生父,43歲陳姓受刑人從報紙上得知此事,寫信請他找尋生母與大姊。

他在信中說:「人生最終只有親情才是根本。不想在心中留下遺憾。」希望陳員幫幫他。

陳姓受刑人說,他在約2歲就被送養,只有在1988年左右見過生母與大姊一面,至今已失散約25年,只記得生母曾改嫁,與現年近50歲的大姊住在高雄。

陳員找到陳姓受刑人的親大姊,未料她說,她下面還有幾個弟弟,對這個么弟一無所知;直到2005年,電視播放警方偵破強盜案,母親突然指著畫面中一名強盜說:「這是妳的小弟!」她說:「第一次見到小弟,竟是這種難堪場景。」

確認洗心革面 再續親緣…

母親告訴她,小弟從小被收養,青少年時學壞,之後還染上毒癮,三番兩次跑來向她要錢,她不堪其擾,搬家躲避不肖兒。

大姊表示,她擔心與么弟相認會影響她與母親的生活,希望警察不要提供任何資訊給小弟,爾後小弟洗心革面,母親與她自然會認這個骨肉。

陳姓受刑人得知,顯得很落寞,但回信向陳員致謝,並用感性字句寫下:「天不從人願,親人的緣,若與自己的緣薄,就一切隨緣。」

據指出,陳姓受刑人因結夥搶劫而觸犯強盜重罪,已服刑7年多,至少還要再服刑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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