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聯益:公告嘉聯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嘉聯三,代碼:61533)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02年10月17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31017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31017發生緣由:依嘉聯三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因應措施:(一)、依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到期前四十天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以掛號寄發給債權人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二)、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不適用(三)、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02年9月17日至102年10月16日(四)、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02年10月16日(五)、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02年10月17日(六)、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02年9月16日(七)、債券收回手續:因本轉換債採無實體發行,凡持有本轉換債之債券持有人以帳簿劃撥作業方式至參加人(證券商)處申請辦理本轉換債收回手續者,最後申請日為102年10月15日。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02年9月17日)起至屆滿日(102年10月16日)之前一營業日止,攜帶集保帳戶印鑑及證券存摺直接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由集保公司送交本公司事務代理機構(受理期間內送達方生效力)辦理。本公司將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債券,每張債券收回價格為新臺幣壹拾萬元,並統一於102年10月23日以匯款方式將款項撥入債權人帳戶。(八)、若債權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向交易證券商辦理收回手續者,本公司則按轉換公司債面額現金收回剩餘未申請之債券,不予強制轉換為普通股。並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收回基準日(102年10月16日)之債權人名冊後五個營業日,將「嘉聯三」強制收回,並將債券贖回價款匯款至債權人之交易券商銀行帳戶。(九)、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3-5000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受影響之證券種類:轉(交)換公司債受影響之證券期別:3受影響之證券券別: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公告類型:債券行使收回權債券代碼:61533票面利率:0.00000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債息對照表:本月底發行餘額:0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0償還本金金額:0付息:0下櫃日期:0評等種類:評等機構:信用評等等級:評等日期:0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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