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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達人罰18萬 消基會批賠免驚

華人健康網/記者馬婉娟/台北報導 2013.08.27 00:00

知名麵包連鎖店パン(胖)達人被踢爆麵包中含人工香精,今27日重新開始營業並接受民眾攜帶購買憑證退費,但消基會今質疑,台北市政府只罰業者18萬元,讓年營業額高達6億元的胖達人「賠免驚」,胖達人開出的賠償方案也極不便民,且僅願意以購買金額25%「回饋」消費者,根本毫無誠意。

知名麵包連鎖店パン(胖)達人被踢爆麵包中含人工香精。圖與新聞事件無關。(攝影/羅詩樺)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胖達人開店以來標榜「天然素材、不含化學合成添加改良劑」,除了廣告不實,更有民生詐欺之嫌,目前台北市政府已請檢調偵辦,消保官並與業者協商,希望業者依照消費憑證賠償3倍購買金額,但胖達人不願接受,顯示出消費者可能追討賠償困難的隱憂。

胖達人26日與消保官協商後拒絕賠償消費者3倍購買金額,並稱公司現金不足,若賠3倍購買金額公司將倒閉,僅願意以購買金額25%「回饋」消費者,且要消費者持消費憑證(發票、信用卡簽單等)至門市登記,10月1日才會通知退費,或是憑發票兌換原發票金額1.5倍的商品,雷立芬痛批,如果10月前胖達人惡性倒閉,消費者去哪裡討賠償?

胖達人僅願意以購買金額25%「回饋」消費者,且要消費者持消費憑證(發票、信用卡簽單等)至門市登記。(攝影/馬婉娟)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指出,業者態度如此,全因制度出了問題,年營業額高達6億元的胖達人,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的廣告不實被罰18萬元,政府應比照《公平交易法》高額罰款,最高可罰2500萬才能達警惕效果,以免食品業者「罰不怕」。

消基會強調,在這類食安事件中,政府總是請民眾找消保團體進行團體訴訟,但案例中個別損失金額低、牽連人數卻多、行政成本龐大,且持有購買憑證者少,容易導致節果不經濟等現實問題,政府部門應早日法制化「消費者保護基金」,讓黑心廠商賠償不當所得,也可用此基金補償消費者。

文章連結 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172/1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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