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指出,民眾若因疏忽未及時檢查護照效期,或從未申辦護照,而急需於12小時內出國,並有已開票的班機訂位紀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台灣桃園國際機場辦事處會盡力協助核發護照。
外交部說,領務局桃園機場辦事處的主要工作項目為旅外國人急難救助的通報,及適格的外籍人士抵達桃園機場入出境時辦理落地簽證,限於機場辦事處的人力及設備,護照製作也需時間,若同一時間申請辦護照人數過多,將無法配合民眾原訂登機時間。
領務局機場辦事處網頁新增補充說明,「台灣桃園國際機場第1、2期航廈的管制區域內,並不受理在台國人臨櫃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驗證,若急需於12小時內出國並有已開票之班機訂位紀錄者,請以下列緊急聯絡電話與本處聯繫,以便提供協助」。
外交部提醒民眾,出國前仍應先行檢查護照效期是否為6個月以上;如發現護照效期不足時,宜儘早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4辦事處申請換發,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此外,有媒體報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突然將網站上「民眾國內申辦窗口」中,撤除桃園國際機場辦事處辦理護照網頁,外交部澄清,辦事處因設於機場管制區內,民眾無法進入,因此領務局網站並未將其列於「國內申辦窗口」項下,而置於首頁頁尾「其他聯絡資訊」欄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