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佳富被控殺害胞妹陳婉婷,檢方於7月12日偵結,認為被告為胞妹投保新台幣667萬元高額保險金,分屍滅跡,泯滅人性,向法院求處最嚴厲之刑。
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召開第2次程序準備庭,由於陳佳富在上次開庭中,陷入「昏睡」狀態,還口吐白沫,且不時搖頭晃腦,因此院方今天請來精神科醫師隨同開庭。
為免陳佳富出現如同上次庭訊結束時,出現全身癱軟等情形,院方要求嘉義市消防局出動兩名救護人員,準備單架及救護裝備在法庭內待命。
陳佳富今天一出庭,就嘟著一張嘴,庭訊時不斷交換雙手扭轉褲管的大腿部分,顯得有點焦慮,對於法官的訊問,表示「我都沒有做,想行使緘默權」,一切交給辯護律師回答。
承審法官在庭訊中,花了1個多小時勘驗13段光碟,即使最後出現的影像,直指就是陳佳富本人,但陳佳富仍否認到底。
法官向陳佳富說,「畫面中的人,分明就是你,你還說不是;如果你不是擺明說謊,就是連你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但陳佳富仍說影像中的人不是他,表示要行使緘默權。
法官表示,法院是無罪推定原則,「我不是說你有殺害妹妹,而是你住的公寓,有一個跟你長得一樣的人,騎同樣的機車,帶著塑膠袋出門,你卻說不是自己!」但陳佳富仍搖頭。
最後,法官要求陳佳富暫時隔離,聽取嘉義長庚醫院精神科醫師周士雍的說法。最後諭令陳佳富還押,9月10日再開第3次程序準備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