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同意高鐵漲價 促上市和改善財務

欣傳媒/蕭介雲/台北報導
13 年前

交通部已於昨(22)日同意高鐵公司票價調漲案「予以備查」,同時也要求高鐵考量經常搭乘,或經濟弱勢旅客族群、離峰時段之優惠,規劃適當的各種折扣票價優待方案。

高鐵局表示,高鐵所提調整自定基本費率及票價表案,就其自定基本費率為每人每公里4.8108元,也就是台北高雄標準車廂對號座,漲為1630元。

高鐵96年通車營運以來,政府核定基本費率標準按合約規定,達調整標準有2次,包括民國98年,由3.655元,調整為3.875元,民國102年,由3.875元調整為4.009元。

但是在民國98年可以調整時,台灣考量金融海嘯影響而緩漲,導致累積調整幅度計9.69%。

交通部表示,台灣高鐵公司近2年雖有盈餘,但在去年年底止,仍有642億元的累積虧損待彌補,未來折舊負擔,將因運量提昇而逐年加重,另貸款本息的償還、新設車站,以及新購4組列車,或營運設備汰舊換新,仍有巨額資金需求等財務困難亟待解決。

高鐵局強調,將依法依約,持續督促該公司進行第二階段財務改善,除各界所關切的特許期議題外,尤應一併採取減資、增資,以及公開上市等財務結構改善措施,以健全高鐵經營而真正獲利,且使利益能由全民分享。

此外,高鐵局更將持續監督,高鐵要落實各項行車安全措施、致力於尖峰時段運能之提供及離峰時段運量的提昇,務期提供國人安全、高品質、準確可靠的快速運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