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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首次假釋台港澳刑事犯

中央社/ 2013.08.20 00:00
(中央社台北20日電)大陸的法院今天首次假釋台、港、澳刑事犯,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假釋了香港籍的尹照華,而適用假釋的台灣民眾許光福,尚需擇日宣判。

新華社報導,東莞市中院今天對這2起台港澳籍罪犯適用假釋案開庭審理,開啟大陸司法系統對台港澳籍刑事犯罪人員假釋的先河。

東莞市中院發言人尹振宇表示,未來該院將按照這次庭審模式,處理後續同類案件。

報導說,目前大陸的台港澳籍罪犯主要關在廣東、福建、江蘇、浙江,其中廣東佔6成以上。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借鑒國外「中途之家」的設計,搭建了台港澳籍罪犯假釋與大陸社區矯正之間的橋梁,解決了台港澳籍罪犯假釋難的法律適用問題。

尹振宇說,珠三角地區有大量台資、港資企業和協會,這些組織願意接納和幫助在大陸服刑的台港澳籍罪犯在其會員企業工作。

透過這些協會和企業建立「中途之家」,可為假釋的台港澳籍罪犯提供穩定的工作和固定的住所,由其工作地和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機關實行社區矯正。

東莞中院審監庭負責人何小玲表示,罪犯假釋後所在的台商企業、港商企業或其他大陸企業,是假釋後工作、生活的基本保障。由台商協會等社會組織敦促其會員企業落實監管責任,協助社區矯正部門開展工作。

她說,考慮到假釋考驗期,罪犯因不能回家會思念親屬,東莞台商協會等組織、機構,可以根據罪犯的請求,協助親屬辦理入境手續,與罪犯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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