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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安慰反被性侵 男子挨告不起訴

NOWnews/ 2013.08.19 00:00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江姓男子遭指控去年5月性侵女同事,女同事同情江男親人去世又與女友爭吵,因此凌晨到江男住處安慰,不料卻被性侵,隱忍一年後,憤而提告,卻因罪證不足,江男獲不起訴。

據報導,當時女子在江男住處躺在床上雙腿張開,身上只有穿1條內褲的江男竟靠近她的雙腿中間。原本女子覺得不妥想合併雙腿,但江男說家裡沒人,於是女子就不抵抗也不呼救了。

女子指出,當時同情江男心情不好,所以選擇原諒,被性侵時只希望快點結束,事後告誡江男不可以對別的女生這樣,結果沒想到江男又對別的女生下手,因此憤而提告。

對此,江男回應是自然而然發生性關係,並無性侵意圖。新北地檢署認為女子被性侵過了1年才提告,又無驗傷,且被性侵後與江男共事互動正常,判江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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