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底台中市選舉正副議長時,許多市議員將已圈選候選人的選票,亮給監察人得知內容,有多位議員因認罪而獲緩起訴處分,民主進步黨籍台中市議員陳淑華、何敏誠及台灣團結聯盟的高基讚等3人因不認罪,一審依妨害秘密罪判3人各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3人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判3人無罪定讞,獲知無罪判決,陳淑華表示,感謝二審法官在龐大的政治氛圍中頂住壓力;陳淑華與高基讚都說,這次的判決相信對未來台灣地方政治的發展有所助益。
陳淑華也說,只剩他們3名議員未接受認罪協商,這個過程漫長且煎熬,壓力也大,終於可以稍稍鬆一口氣。
而何敏誠則指出,他感到欣慰,因為司法終於還可以令人相信,還了他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