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8/142.公司名稱: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今日(8月14日)接獲法人董事通知,『日立電線株式會社』 自102年7月1日(合併基準日)起與『日立金屬株式會社』合併並已取 得日本當地政府核准函。 (2)其中,『日立金屬株式會社』為存續公司,而『日立電線株式會社』 為消滅公司,故本公司自即日起,法人董事『日立電線株式會社』 更名為『日立金屬株式會社』。法人董事代表人未變更,仍為小林 雅彥先生。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