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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亞:公告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14 00:00
一、本公司於102年04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80,000,00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07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715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基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生物製藥研發)。2. F401010 國際貿易業。3. F107070 動物用藥品批發業。4. F207070 動物用藥零售業。5. F108021 西藥批發業。6. F208021 西藥零售業。7. F108011 中藥批發業。8. F208011 中藥零售業。9.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10.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11.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4樓。(四)公告方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ov.twse.com.tw/(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88年12月29日訂立,最近一次民國102年06月14日第十二次修訂。(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計新台幣80,000,000元。2.發行條件: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計8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8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發行新股總額之80%,計6,400仟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49.73365104股。原股東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發行價格為150元。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之普通股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366,855,05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136,685,505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建置研發中心及轉投資基亞疫苗公司。(十)股票簽證機構 : 本次增資新股全面採無實體發行。(十一)主辦承銷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二)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 電話(02)2703-5000)1.代收股款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南港分行。2.股款存儲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港湖分行。 (十三)繳款期間:1.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2年08月30日~102年09月30日。2.特 定 人 認股繳款日期:102年10月01日~102年10月03日。 (十四)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查詢。(十五)有價證券發放 : 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上櫃買賣並於同日將認股人所認股數劃撥至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下櫃日期及增資新股上櫃日期,屆時將另行公告。三、茲定102年08月27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165條規定,自102年08月23日至102年08月27日為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2年08月22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 電話(02)2703-5000),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2年08月2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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