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經財政部與經濟部分別調查,初步認定中國及南韓產製的不銹鋼冷軋鋼品有傾銷情事,且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為防止我國產業在調查期間繼續遭受損害,自8月15日起對上述產品臨時課徵反傾銷稅。這是我國首次對中國及南韓的鋼品課徵反傾銷稅。
臨時課徵不超過4個月
財政部關務署指出,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臨時課徵期間一般不超過4個月;另本案尚需進行傾銷最後調查(包括傾銷終判、損害終判),不排除依實地查核結果或發現其他新事證,獲致不同的傾銷差率或結論。
本次對中國產製的不銹鋼冷軋鋼品中,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太鋼天管不銹鋼有限公司等2家製造商,以及太鋼不銹香港有限公司、太鋼進出口(香港)有限公司等2家出口商,反傾銷稅率為20.52%,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為45.96%;南韓方面,稅率介於27.26%至4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