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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繳非法仲介費 移工有苦難言

立報/本報訊 2013.08.12 00:00
【記者黃文鈴台北報導】勞委會本月9日宣布恢復菲藉移工申請來台,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與3名前菲律賓漁工12日召開記者會,痛陳外籍移工來台需支付輸出、入國兩邊高達十數萬的高額非法仲介費,這筆費用被包裝成本票形式,不但完全合法,台灣法院更得以依法強制扣款移工薪資。TIWA要求勞委會針對藍領移工提起本票執行裁定者進行調查,並在3個月內提出初步調查報告,勞委會代表當場允諾。

勞委會未給予實質保障

今年5月發生廣大興漁船喋血案,同月15日,勞委會發布暫時停止自菲律賓引進外籍勞工,8月9日因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理事主席來台道歉後,取消相關制裁,重新開放菲藉外勞申請來台。TIWA理事長吳靜如指出,自1989年政府引進移工以來,移工被迫繳付非法仲介費沉痾已久,勞委會卻未能給予移工實質保障,任其被雙方仲介剝削。

記者會上,艾倫(化名)透過翻譯說,自己和另外兩名移工阿藍(化名)、Romi(化名)同時來台當漁工,來台前3天,菲律賓仲介要求他們簽署許多文件,在不清楚文件內容的情況下,簽署了一張本票和一項和菲國貸款公司Cash for you借貸菲幣8萬元(換算台幣約6萬1,538元)的借貸契約,作為菲國仲介費。

他被帶到Banco De Oro銀行兌現支票,菲律賓仲介直接拿走現金;入境後,台灣仲介拿給他一張需在便利商店繳費的單據,每月需繳交新台幣8千元,連續繳交10個月,償還當初支付國外仲介費用。

由於法定基本工資是新台幣1萬8,780元,扣除台菲雙方仲介費、漁工團體保險、膳宿費後,艾倫第1個月只領到新台幣2千餘元,不夠寄給家人,他只好向仲介借1萬元。第2個月他領到6千多塊,但還是不夠,他只好再借1萬元。後來他在漁船上生病無法工作,暫住到仲介處,卻被要求自行負擔三餐。同時間,他因為簽署了本票,仲介得以向台灣法院要求強制執行,從他的薪水直接扣款。走投無路之下,他只好向TIWA申訴。

阿藍和Romi甚至遇到船長要求他們在菲律賓走私香煙、繳了膳食費卻長期吃不飽,最後3人同日被TIWA安置,經過警政單位調查後,於2012年12月4日被鑑定為人口販運被害人。

移工面臨雙重高額剝削

這些僅是冰山一角,根據勞委會統計,截至102年5月底,台灣引進外勞人數近46萬人,其中菲律賓移工人數8萬8,706人。吳靜如說,就TIWA經手的狀況,包括泰國、印尼、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幾乎每位移工都被收取高額非法仲介費。按照菲國規定,仲介費僅為1個月的輸出國薪資,移工卻被迫以借貸方式收取約十幾萬的仲介費。

她指出,2004年之前,不分台灣或輸出國仲介,移工需簽署一紙金額平均約新台幣十數萬的仲介費,按月扣款。2004年,勞委會訂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與金額標準」,2001年11月9日後取得入國簽證的移工,第1年服務費每月不得超過1,800,次年不得超過1,700,第3年不得超過1,500。以工作3年的外籍移工計算,一共需繳交6萬元。

面對移工被剝兩層皮的勞力剝削情形,移工入境前,在輸出國就被國外仲介公司、貸款代收公司,以簽訂本票方式借貸仲介費。立委林淑芬指出,仲介得以5百元取得合法強制執行命令,強制扣款移工薪資,讓台灣法院成為廉價討債公司。律師曾威凱指出,由台灣與輸出國仲介公司聯手做出的「超完美剝削」在訴訟上非常難處理,本票有合法法律效力,他呼籲司法單位和勞委會正視此問題。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吳靜如(左)呼籲勞委會立刻成立專案調查機制,並於3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莫讓仲介公司再以跨國方式非法向移工收取仲介費。(圖文/楊子磊)

執行裁定應有移工母語語言

許多被要求強制執行的移工看不懂中文,衍生更多問題,TIWA也要求勞委會發文給各地方法院,要求未來發出的執行裁定需有移工母語語言複本,保障移工訴訟權。勞委會職訓局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副組長趙文徽當場允諾。

他表示,會以目前在台藍領移工遭法院提起本票執行裁定的案件,進行初步調查,3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但若牽涉到司法相關單位,希望林淑芬立委能發揮影響力,請相關單位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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