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8/122.公司名稱:利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其相關損益如下:(1)營業收入淨額為371,373仟元(2)營業淨利為-1,987仟元(3)稅前及稅後淨利分別為7,100仟元及4,940仟元(4)基本稅後每股盈餘為0.13元(5)稀釋稅後每股盈餘為0.13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