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億富地不服處分應提再議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13年8月12日電)官司不如意的一方在報紙頭版刊登廣告暗諷檢察官。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告訴人若不服檢察官不起訴被告,應循再議制度救濟。

檢調先前接獲美商億富地在台子公司億富地投資公司檢舉,指控公司陳姓董事與美孚建設董事長彭誠浩及鑑價公司勾結,導致億富地公司在民國100年間簽約以新台幣71億元,向美孚建設及全球人壽購買台北巿內湖一棟大樓,明顯「買貴了」;億富地事後欲解約取回訂金6億元遭拒,因而提告。

承辦檢察官熊南彰,調查7個月後發現,彭誠浩等人沒有從中拿取回扣,而內湖科園區廠辦或商辦大樓每坪市價不等,也都不低於60萬至70萬元,認為被告未涉刑責,日前處分不起訴。

億富地公司今天在四大報頭版刊登黑底白字廣告「賀,熊南彰檢察官,不起訴全球人壽案,指日高升」等語。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指出,承辦檢察官沒有升遷,告訴人如果對承辦檢察官的不起訴偵查結果不服,應循再議制度救濟。

熊南彰則說,他是依證據辦案,依法處理,不起訴書裡都有詳細交代證據及檢方判定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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