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領華爾街」運動2011年在全美各地掀起旋風,波特蘭地區也有民眾響應。波特蘭州立大學(PortlandState University)女學生尼柯爾斯(Liz Nichols)2011年11月17日參加波特蘭市區的抗議活動,遭到員警以警用噴霧器近距離朝臉部噴灑,隨後被以妨害警方執行勤務等罪嫌,移送法辦。
「俄勒岡人報」(Oregonian)攝影記者捕捉到當時的鏡頭,這張照片獲得全美各大媒體轉載,引起輿論熱烈討論。
2012年10月,尼柯爾斯向俄勒岡州蒙諾瑪郡(Multnomah)巡迴法院遞狀控告波特蘭警局,並將兩名員警列為被告,指控警方濫用暴力、違反言論自由,導致她事後承受身心傷痛,要求賠償15萬5000美元。
由7名成員組成的陪審團今天宣判,陪審團員一致裁定尼柯爾斯敗訴。
波特蘭警局在庭訊中對法院強調,當時現場狀況非常困難,警方只是盡力在做該做的事。
訴訟期間,尼柯爾斯將索賠金額降低為3萬美元,同時也將波特蘭市政府列入被告。
波特蘭市政府的委任律師蘭莊姆(David Landrum)今天在法院宣判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抗議活動現場秩序混亂,警方擔心執行勤務時會遭遇暴力,員警只是接受命令行事而已。
尼柯爾斯在法院宣判後快速離開法庭,並未發表任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