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縣府社會處於102年5月22日修訂函頒「南投縣危險區域(村里、聚落)因應天然災害緊急救濟民生物資儲存作業要點」第3點第2項「….膳食主副食費依每人每日新臺幣一百二十七元補助收容安置單位或民間團體供應熱食服務」,本次「重大傷害救濟安置執行計畫」將作為結合民間團體協助政府單位辦理災民安置經費應用法與平台。
另外,縣府社會處於102年5月22日修訂函頒「南投縣危險區域(村里、聚落)因應天然災害緊急救濟民生物資儲存作業要點」第3點第2項「….膳食主副食費依每人每日新臺幣一百二十七元補助收容安置單位或民間團體供應熱食服務」,本次「重大傷害救濟安置執行計畫」將作為結合民間團體協助政府單位辦理災民安置經費應用法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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