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基:北基國際(原名:北基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102年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及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一、本公司經102年0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決議分配之資本公積調整提撥新台幣22,279,160元整轉增資發行新股2,227,916股,每股面額1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7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9793號函核准在案。二、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北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CA02010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2. D101060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3. 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4. E599010配管工程業。5. E601020電器安裝業。6. 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7. 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8. E603100電焊工程業。9. E603110冷作工程業。10. E603120噴砂工程業。11. E603130燃氣熱水器承裝業。12. E604010機械安裝業。13. E903010防蝕、防銹工程業。14. EZ02010起重工程業。15. EZ03010鎔爐安裝業。16. EZ07010鑽孔工程業。17. EZ09010靜電防護及消除工程業。18. EZ15010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19. EZ99990其他工程業。20. F112010汽油、柴油批發業。21. F112040石油製品批發業。22. 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23. 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24. 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25. 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26. F203020煙酒零售業。27. F206020日常用品零售業。28. F212011加油站業。29. F212050石油製品零售業。30. F212061加氣站業。31. 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32. 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33. F214010汽車零售業。34. 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35. F399010便利商店業。36. F401010國際貿易業。37. F501030飲料店業。38. F501060餐館業。39. 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40. 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41. H701020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42. H701040特定專業區開發業。43. H701050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44. H701080都市更新重建業。45. H703090不動產買賣業。46. H703100不動產租賃業。47. H703110老人住宅業。48. I103060管理顧問業。49. 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50. 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51. 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52. 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53. 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54. J701020遊樂園業。55. J801030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56. JA01010汽車修理業。57. JA01040液化石油汽車改裝業。58. JA01990其他汽車服務業。59. JE01010租賃業。60.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板橋區新海路137號。(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11人、監察人3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77年11月28日,第23次章程修訂於101年5月25日。(七)原已發行股份總額:額定資本額2,0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1,172,587,450元,分為117,258,74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發行新股、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1.資本公積轉增資22,279,160元,發行新股2,227,91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9股。配發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事宜,未如期辦理或併湊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票面金額認購。2.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九)增資發行新股後之股份總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1,194,866,610元,分為119,486,66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本次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股票,請股東提供開立之集保帳戶予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俾其增資股票於發放日可劃撥至其帳戶,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股票櫃上櫃買賣日期將另行公告。(十二)股票簽證機構:無實體發行,不適用。三、董事會決議茲訂定102年09月14日為除權(息)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09月10日至同年09月1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09月09日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俾享配股及配息之權利。四、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現金股利預計於102年10月29日發放,屆時將採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或匯入 貴股東指定之帳戶方式發放,匯費及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六、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