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新竹縣湖口鄉的35歲羅姓男子今年2月1日晚間自苗栗市搭乘台鐵自強號列車北上,在列車上與另一名黃姓男子因細故發生口角,羅男口出穢言辱罵對方,還動手毆打,導致黃男左眼眶擦傷、下嘴唇挫傷。
警方指出,當時正值交通尖峰時段,車內乘客眾多擁擠,黃姓男子原本坐在車門旁,在列車抵達苗栗站時,主動起身讓羅姓男子上車,結果羅男一上車就直接坐在車門邊,黃男告知對方引起不悅,才發生衝突。
判決書中指出,羅男出手打人後,還大罵「是沒讓人用槍開過」,包括黃姓男子在內等車廂內乘客都嚇壞。
經列車通報,鐵路警察局警員到場將羅、黃2人帶回台鐵竹南派出所製作筆錄,羅仍態度囂張,對蕭姓警員飆罵三字經,撂話「有種跟我出去把衣服脫掉」。
警方調查,羅男有公共危險、傷害等前科,帶著酒意搭火車,卻為卡位問題滋事。
案經苗栗檢方聲請簡判,苗栗地方法院今天依傷害、侮辱公務員等罪,判處羅姓男子拘役50天。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