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軍事審判法部分條文,現役軍人非戰時犯罪回歸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審理,陸軍下士洪仲丘案適用。
法務部目前掌握軍方偵查案件每年約有千餘件,相較於一般司法機關每年約有40萬件。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屆時人力物力會較吃緊,但會盡力克服,並研究相關配套措施。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修法過後,將使普通法院承接更多的案件量,因此在不影響普通法院原有案件的考量下,司法院必須審慎評估被移轉案件的質與量,以求做最好的人力分工。
她說,先前已由司法院刑事廳請國防部提供原屬軍法審判的案件數量統計及相關資料,之後會請國防部提供至少近5年原屬軍法審判的案件資料,供司法院做內部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