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錢被拒 搶母毆父判刑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5日電)24歲張姓男子遊蕩、吸食毒品,向母索錢被拒動手毆打,搶現金花用;向父討錢被拒,毆父成傷。台中地院依強盜罪判5年3月。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24歲張男四處遊蕩,沾染吸食毒品惡習,由母親供錢花用,97年起多次向父母索錢未果而傷害雙親。

今年4月間,張男向母親索錢被拒,毆打母親頭部及眼睛,導致母親受傷,張男並搶走母親手上的外套,拿走口袋中的新台幣5000元花用。

隔天,張男再向父親索錢遭拒絕,張男持安全帽毆打父親頭部,導致張父受傷。

台中地院依強盜罪判處張男徒刑5年3月,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傷害父母則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並令強制工作3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