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橫跨公共設施區域依規定可分算課徵田賦
大成報/吳富正
13 年前
【大成報記者吳富正/屏東報導】
近年來都內土地陸續計劃開發中,許多土地使用分區早已編定為住宅區,理當須依據土地稅法第14條規定課徵地價稅。惟經鄉鎮市公所建設課認定,部分土地雖編定為住宅區;惟土地橫跨公共設施完竣與未完竣區域,故依據土地稅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得徵收田賦。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所以,民眾其所有土地實際仍作農業使用,其土地坐落於被劃分為公共設施未完竣區,得按財政部函示規定,按比例申請課徵田賦。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提醒,民眾如對於改課土地有疑問,歡迎民眾撥電話(08)8354780轉102~105,即有專人為您解答。
相關新聞
台灣會展產業 5日赴日取經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台灣金融業拆放款成交情形表
鉅亨網
11 年前
紐大廠奶粉染菌 高層赴陸因應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台股大跌200多點 三大法人合賣188億元 外資再加空台指期
鉅亨網
11 年前
電腦展迎人潮 電信商優惠拚場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台灣發行公司持股轉讓日報表
鉅亨網
11 年前
總統頒旌忠狀 陸軍送至洪家
中央社
13 年前
開發金: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開發工銀所屬之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103年度盈餘分派事宜。
鉅亨網
11 年前
紐大廠奶粉染菌 高層赴陸因應
中央社
13 年前
開發金: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開發工銀所屬之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公司公告第五屆董事、監察人名單
鉅亨網
11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