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導,報告指出,要把握好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防風險的平衡點,為經濟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創造穩定的金融環境和貨幣條件。
報告稱,要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引導貨幣信貸及社會融資規模平穩適度增長。
並且繼續根據國際收支和流動性供需形勢,穩定預期,引導市場利率平穩運行。
對於房地產調控,報告指出,要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需求。
報告還表示,要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增強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準上的基本穩定。
此外,要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和參與金融機構重組改造,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等金融機構,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高效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