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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緩合併待觀察 彰銀工會:反對台新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併

NOWnews/ 2013.08.02 00:00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台新銀與彰銀合併研究案,彰化銀行董事會2日在台新金控以席次優勢完成「洽悉」的法定程序,雖然台新金表示,會尊重主管機關的看法,並加強溝通,並將放緩合併,但彰銀工會晚間仍提出3大理由,堅決反對彰銀與台新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併,針對「放緩合併」也要再做理解與觀察,對於8月14日「直搗黃龍」的行動會否如期舉行,將待下7日「反合併行動策略小組」會議再決定。

彰銀工會表示,在彰銀董事會上,台新金仍將常董會先前所強行通過「合併可行性研究」、「合併研議專案小組」兩爭案排入議程,引發激烈攻防。會議中公股代表強力表達反對之立場,最終仍壁壘分明,5票洽悉、4票(包括獨董2票)不洽悉,通過報告案,替董事長陳淮舟解套、常董會背書的意圖明顯。

不過,彰銀工會說,會中台新代表董事提及,會尊重主管機關的看法加強溝通,並表示將放緩合併,對於台新金提及的「放緩合併」,彰銀工會還要再做理解與觀察。

彰銀工會也提出3大理由,堅決反對彰銀與台新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併。彰銀工會指出,台証綜合證券自91年底成為台新金控子公司,之後陸續受讓三陽證券及通和證券,更在95年合併東勢證券,獲利表現亮眼,對台新金控貢獻良多。這樣賺錢的公司竟在98年以新台幣294億元被賣給凱基證券並消滅,而且隔年台新金又買下東興證券而成為台新證券,視員工為買賣標的的心態可議,依年報資料,台新金101年度員工平均服務年資僅7.2年,未來雙方若合併,彰銀員工恐步上後塵。

此外,台新金成立迄今,違反法令遭罰鍰或糾正案件逾60筆,7月上旬台新銀又因信用卡業務長期委託單一關係人且未建立妥善採購制度易衍生弊端而遭金管會開罰600萬元,公司治理顯無改善。

彰銀工會還指出,台新金94年以365億的價格取得彰銀特別股震驚各界,但不久即發行150億元特別股,至當年年底前又陸續發行次順位公司債186.5億元,打腫臉充胖子的結果就是債股比達44.53%、雙重槓桿比138.26%,若將特別股150億元視為負債,則更暴增為77.24%和169.55%,即便隔年積極引進外資金援310億,但孱弱的體質仍不敵金融海嘯,若非政府緊急伸出援手挹注資金,可能早已關門大吉。

彰銀工會說,依金管會資料,台新金不但持股質押逾50%的董、監人數為同業最高,今年4月底的槓桿比率逾118%,在所有金控中居冠,而台新金在95年發行140億年利率高達6.5%的丁種特別股將於105年到期,新巴塞爾協定則定於102年施行,因此,2日董事會就有人質疑,此時如此急迫推動彰銀與台新銀合併,或與挽救台新金的財務有關?

彰銀工會更表示,信用卡等塑膠貨幣業務原是台新銀的金雞母,然95年9月爆發雙卡風暴不僅重創自身,更製造了數以萬計的卡債族,社會成本難以估算。卡債受害者自救會分析司法院網站資訊,截至101年8月,由台新銀及其資產管理公司所聲請的分別財產制案件高達2千多件,接近總數一半,製造社會問題不思善後,反而濫用民法破壞家庭,無視企業社會責任莫此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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