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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無滅證 桃檢3方公正調查

中央社/ 2013.08.02 00:00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2日電)禁閉室影像是否被動過手腳,牽涉到陸軍下士洪仲丘案中的「動機論」,所幸全案由桃檢、非軍檢偵辦,否則所引起的紛爭更大。

監視錄影器畫面在刑事案件偵辦中,具有相當重要的角色,檢院也都會依照涉案人出現在拍攝的影像畫面,證明是否涉案;這就是許多刑案中,檢警非常倚賴證據的蒐集,同時也讓嫌疑人百口莫辯的關鍵證據。

洪仲丘疑遭虐死案爆發後,家人一直希望從禁閉室畫面中,找尋是否遭到凌虐的「鐵證畫面」,成為最直接的證據,但禁閉室操練場的8號鏡頭,卻在7月1日出現102分鐘無錄影畫面,成為最令人起疑的焦點。

在洪家、軍方都寄望影像還原真實的時刻,卻發生「黑畫面」,自然引發羅生門的揣測。由於陸海空軍刑法中並無「湮滅證據」的法條,因此將全案移由269旅所在地的桃園地檢署偵辦。

認為洪仲丘遭虐死立場的人,對關鍵時刻的影像消失,絕對不會相信「怎麼那麼湊巧」? 因此寄望桃檢能還原公道,如果最後證實監視器畫面是經「動過手腳」,那軍方涉案人員的動機,就令人相當質疑。

桃檢從偵辦全案以來,部分聲浪一直希望能查出引導破案的「致命一擊」,於是桃檢在承擔各界期待下,罕見大規模以縝密的方式追查湮滅證據案。

桃檢從第1階段,先過濾每個檔案約為2小時的1900多個影像檔案,時間點包括從洪仲丘未關進禁閉室前,看到送醫急救後的營區內外的監視錄影器畫面。除了逐一觀看,比對鏡頭拍攝角度外,遇到關鍵點,則停格擷取畫面,掌握最基本的事證。

檢方同時將影像檔案,移由調查局協助鑑識硬碟資料是否遭竄改或覆寫。

第2階段,從錄影器畫面與監視錄影器的周邊線路下手,釐清誰摸過監視器管線,誰移動監視器,並且採集所有指紋,再一一排除涉案人,瞭解誰「摸過監視器」。

第3階段,傳喚禁閉室戒護士、戒護生,在同一時間點前後出入的人員與監視器維修廠商說明,瞭解影像內容,與當天「黑畫面」可能原因。

第4階段,傳喚洪家人與律師補充說明提告滅證部分,是否有更具體資料佐證。

檢方偵辦進度,隨著調查局鑑定結果「未遭刪除、未遭覆蓋」的報告出爐後,再和檢方調查的資料比對後,發現「黑畫面」竟是監視器一連串線路、機器損壞所造成,部分黑畫面在洪仲丘未進禁閉室前已存在。

這項調查並無法真正釐清洪仲丘的真正死因,但卻能證明,軍方人員並沒有滅證,也排除名嘴沸沸揚揚懷疑黑布遮蓋鏡頭、人為蓄意拔線路等揣測言詞。

只是沒想到營區內,年久失修或疏於維護的部分畫面監視器,卻成為本案發展至今關鍵討論焦點。所幸全案經由桃檢偵辦、調查局的鑑識調查,還原滅證案的真相;若全案由軍檢調查,所引起的紛爭與信任度,勢必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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