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發言人洪佳妙少校晚間表示,經合議庭聽取檢、辯雙方意見,並檢視7月3日洪仲丘被操練的錄影檔案,認為陳毅勳涉犯陸海空軍刑法「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等罪,嫌疑重大。
洪佳妙指出,陳毅勳在被訊問時行使緘默權,這是他的權利,雖然他在禁閉室對洪仲丘實施多項高強度的體能訓練項目,且只給短暫休息時間,及在洪仲丘反映體力無法負荷時仍執意要求洪仲丘繼續操練,又無法及時讓洪仲丘喝水,但軍事檢察官在偵查時已傳訊相關人員到庭作證,認為陳毅勳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洪佳妙說,陳毅勳在羈押後,已依法停職,但依規定,他仍具現役軍人身分,依法應辦理復職,無逃亡之虞與羈押的必要,以新台幣15萬元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