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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專法牛步2-2】LINE和FB充斥詐騙無法管 警察:國際企業不該滿腦子想賺錢

匯流新聞網/王 昭濱 2024.04.26 08:21

【打詐專法牛步2-2】LINE和FB充斥詐騙無法管 警察:國際企業不該滿腦子想賺錢 26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為加強遏止詐欺犯罪,行政院正集結內政部、金管會、數位部等跨部會,研提打詐專法,朝野立委也陸續召開記者會提供立法建議;但事實上,警方發現,詐欺犯罪的根本部分原因都來自「網路電信業者源頭管理」,現在民眾常用的包括FB、IG、GOOGLE、YT、LINE等平台,充斥著各式詐騙廣告,而這些業者只管營運獲利,卻沒有任何管理責任,間接使得詐欺犯罪節節升高。

警方舉例,以LINE和FB來說,目前是我國民眾使用最頻繁的通訊軟體,但這兩家公司都具外商背景,在台灣賺進大把鈔票的同時,卻不用負起源頭管理及相關責任;近期詐騙集團丟出許多釣魚訊息網址給LINE使用者,當民眾點選網址並輸入個資及簡訊驗證碼後,詐騙集團即可獲取相關資訊,接著再登入LINE帳號將原使用者踢出,並竄改密碼獲得被害者的LINE使用支配權,隨之開始進行詐騙。

當被害人要透過LINE取回帳號的控制權,卻僅能透過LINE官方網址填寫「問題反應表」進行通報,不論案件緊急與否,只會在24小時內進行處置,但這24小時的時間,卻足夠讓詐騙集團以盜取的LINE帳號對親友們輪番詐騙。最後,被盜的LINE帳號也將面臨遭刪除的命運,業者對於緊急防詐根本無濟於事。

更弔詭的是,LINE和FB二家公司有為數眾多的假投資詐騙群組及廣告,根本是一個不受法律規範的聊天軟體,業者不管控廣告內容,使得詐騙集團還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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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認為,上述公司雖然都具外商背景,但在台灣經營並獲利,本來就有其社會責任,不能成為台灣的法外之地,應該設置、規劃相關處置措施,例如:「遭盜用者提出具體事證進行檢舉,網路IP有異常時,即可限制該帳號的訊息傳送,以及相關電子支付功能」。如此,不僅仍避免讓被害者及其親友遭受更多損失,也能讓詐團提高犯罪成本。

警方提到,尤其是LINE在對於警察調閱相關資料的配合程度極不友善,警方要調閱遭盜用帳戶的相關資料,竟還限制警方每月最大調閱件數,還表示相關紀錄僅保留80天。且每一件調閱申請只能限制在這80天內的「7天歷程」,嚴重影響檢警偵辦詐騙集團的效率,「國際企業不該滿腦子只想著賺錢,卻不曾想要精進相關措施與警方共同打詐」。

警方不諱言指出,國會不積極推動相關打詐的立法或增定法規,將這些在台營運的「網路廣告投放商」正式納管並要求配合執行,詐騙還是永遠存在。警察要求管制審查,業者又以不是廣告當推託之詞,「警察覺得詐騙集團殺不夠,『有些立委』又覺得殺太多,如此一來,政府打詐將繼續淪為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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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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