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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記憶 碧潭吊橋指定為古蹟

中央社/ 2013.07.31 00:00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31日電)新北市政府今天審議與討論後,指定新店碧潭吊橋為古蹟。市府說,吊橋是全民的記憶,與重要的觀光、文化資產,不會拆除。

市府下午舉行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暨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出席12名委員,經100分鐘討論,決議將碧潭吊橋指定為古蹟。市府說,絕對不可能拆除,會永續存在。

市府文化局長林寬裕拒絕透露委員表決的比數,他說,委員會中持贊成與反對意見都有。反對者認為一旦被指定為古蹟,將來維護管理必須取得古蹟審議委員會同意,程序上較麻煩;贊成者希望趕緊透過指定古蹟保存,解決都市更新的爭議。

會後決議指定古蹟的範圍,包括碧潭吊橋本體、橋板、橋塔、墩座及纜線正投影線下方範圍內的土地,市府將依照新店區碧潭段的土地地號,公告指定古蹟範圍;也就是說,橋塔和纜線墩座將會原址原地保存。

碧潭吊橋是70多年的老橋梁,有觀光和交通的多重價值。市府說,雖然歷史建築的管理維護較彈性,碧潭吊橋指定為古蹟,將來仍可保持常態性的油漆粉刷、保養維護;更換纜線、橋板、欄杆才需呈報古蹟審議委員會。

市府都市更新處表示,碧潭吊橋在任何時間,都不會因為私人建設開發理由而挪移或拆除,且尊重文資委員的專業認定;將結合開放空間,整體規劃、綠美化,有助於吊橋景觀更美、更安全。

因擔心建商提出都市更新案會影響吊橋存廢,民眾串連陳情,透過長期關注空間環境政策與實踐的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申請指定為古蹟。10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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