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2/07/292.函請補正期限:102/07/313.補正內容:第19頁增列公司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以及以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之辦理情形。第26頁增列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設質情形。第38頁增列員工之進修與訓練辦理情形及公司對於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4.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公告101年度年報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