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明天聯席初審朝野黨團提出的軍事審判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團已發出動員令。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晚間提出軍中訴訟制度改革,主張「現役軍人平時犯罪行為」,應回歸一般司法機關審理。
他說,黨團已提出國家安全法、軍事審判法、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分「平時」與「戰時」,現役軍人僅在「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或特別法的罪,由軍法機關追訴、審判。
柯建銘表示,為避免長官對部屬犯罪息事寧人或包庇,參照貪污治罪條例「長官包庇罪」立法,長官包庇部屬犯罪將有刑責。
此外,他說,將修正國防部組織法,國防部所屬軍事法院及軍事法院檢察署限縮於戰時,且戰時各級軍事法院、檢察署設置得由各級法院、檢察署充任,將軍事法院、檢察署「虛級化」,機關名稱存在,但組織精簡,受影響軍事審判官、公設辯護人與書記官約301人。
陸軍下士洪仲丘案引發懲罰過當等問題,柯建銘表示,應全盤修正陸海空軍懲罰法,刪除士官、兵管訓、悔過及禁閉等懲罰種類,並讓受罰現役軍人有更健全的管道伸張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