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丟立委 林正二赴監院陳情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013年7月30日電)因賄選案判決定讞、喪失立委資格的前親民黨籍立委林正二,今天赴監察院陳情,希望有非常上訴、聲請再審的機會,討回公道。

林正二被控民國96年競選第7屆立委時賄選,最高法院判處林正二1年8個月徒刑定讞、褫奪公權1年5個月。

喪失立委資格的林正二,今天與數十位支持者到監察院陳情。群眾高喊「政治玩弄司法」、「黨證不對,無罪變有罪」,要求非常上訴、重新再審;輪值監委李復甸受理陳情。

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立委陳怡潔與前原民會主委瓦歷斯‧貝林到場聲援。劉文雄說,親民黨一路被追殺,希望監察院為林正二伸冤。

林正二指出,他請19名競選幹部吃飯,不是賄選,更何況當時他還不是候選人,不涉違法,司法判決不公不義、張冠李戴,對他是相當大的污辱,希望監察院糾彈相關單位人員違失,他也會循非常上訴、聲請再審等途徑爭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