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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幫狗手淫無罪因「牠舒服」 民怒:牠有說爽嗎?

NOWnews/ 2013.07.30 00:00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幫狗手淫不算虐待動物嗎?日前新北市新莊分局明志派出所前黃姓所長,竟然在值班時竟替一隻拉不拉多犬「打手槍」,還將過程拍成影片PO上網,遭到網友檢舉後,黃男遭記過調職,也被依《動保法》「無故虐待、騷擾動物」送辦。但經過3個月的調查後,農業局竟然簽報免罰結案,原因竟是「看不出狗不舒服」。

黃姓前所長在今年3月值班時,對拉不拉多犬「PUGU」手淫,過程不但拍攝下來,甚至還PO上網路供人瀏覽。這段影片之後在網友間瘋狂流傳,紛紛痛批黃男是「虐待」和「騷擾」並且檢舉。事後黃男遭記過調職,也被依《動保法》「無故虐待、騷擾動物」送辦。

新北市農業局得知後,不但介入調查,經過3個多月的時間,還請示過包括農委會、獸醫公會等機關和動保團體等。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結論竟然出人意料,他們竟認為狗狗看不出來有「不舒服」,甚至還認為當時狗狗搖尾巴的「感受情形」,感覺看來「滿開心的」。

影片中黃男雖然說出「出來了,真沒擋頭」,但只看到他「摸狗」的動作、狗狗猛搖尾巴,動保處無法認定是否有幫狗狗「打手槍」,黃男也否認替狗打手槍。只是這樣的結果,引發網友重砲抨擊,民眾質疑「你怎知道狗狗很爽?牠友說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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