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2/07/252.函請補正期限:102/07/263.補正內容:修正本公司101年度股東會年報目錄、第25頁、第35頁、第46頁、第47頁部份資料內容。4.因應措施:年報資料修正後(股東會後修訂本)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