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公告補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部分內容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2/07/222.函請補正期限:102/07/243.補正內容:依櫃買中心指示修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第71頁、第91頁內容。4.因應措施:修正後之年報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