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2/07/232.函請補正期限:102/07/243.補正內容:依櫃檯買賣中心指示,修訂本公司101年度年報第7、17、19、36頁內容。4.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101年度年報修正檔案(股東會後修訂版本)。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