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騎士成植物人 男判賠2千萬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謝姓國小教師被控開車貿然右轉,將古姓騎士撞成植物人,一審判校方不用連帶賠償,謝男須賠逾2000萬元,二審今天駁回上訴。
判決書指出,謝姓教師任職於桃園一間國小,他在民國99年11月2日下午5時許行經桃園龍潭中正路時,貿然右轉,導致後方同向直行的古姓騎士閃避不及,人車倒地,經送醫後,因腦傷嚴重成為植物人。
刑事部分,謝男被依過失傷害判刑6月確定;民事部分,古家人主張謝男當天為籌備110週年校慶受校長委託要去向他人拿畫作,途中不慎發生車禍,因此向謝男及校方連帶求償共計逾新台幣4919萬元。
古家人還說,古男受傷時才33歲,結婚才3年,發生車禍後,古男妻子聲請法院判離婚獲准,現在均由古男父母照顧;古家人至今僅領到強制汽車險160萬元、醫療費5萬元及謝男支付的6萬8000元。
法官調查,行車紀錄器譯文顯示,校長與謝男對話時,謝男並未明確答應要去幫忙載畫作,而是告訴校長,他要先去養護中心探望母親,等看完母親狀況後,才能決定是否可以前往載畫作。
法官指出,謝男在開庭時也說,原本計劃是先去看媽媽,等看完媽媽,再決定是否前往載畫作,但還沒看到媽媽就發生車禍。
一審認定,校方不用連帶賠償,謝男須賠古姓騎士逾2032萬元,另賠古的父母各80萬元,古家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原審判決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