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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玉蘭花 輪椅婦賣到哪被趕到哪

自由時報/ 2013.07.17 00:00
賣彩券身障者排擠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陳慰慈/台北報導〕行動不便的阿惠(化名),坐電動輪椅賣玉蘭花,日前她頂著豔陽,到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訴苦,指稱在台北車站附近遭7、8名賣彩券的身障人士排擠,還罵她︰「被警察趕都是妳害的!」自覺遭騷擾的她感嘆︰「我真的很苦!」

61歲的阿惠說,32歲的兒子從小罹患精神分裂症,由丈夫負責照料,她賣公益彩券掙活,7年前改賣玉蘭花,家中經濟靠她苦撐,3串賣50元,每早5點多出門,銷完才能回家。

阿惠近日突然向中正一分局員警訴苦,指她在街頭叫賣20多年(包括賣彩券時期),常誤踩別人的地盤,到哪都被欺負;還曾被7、8名坐輪椅的同行團團圍住,懷疑她偽裝身障人士,低頭窺探雙腳,嚇得她出門都得用毛巾遮腿。

做嘸生意 警局哭訴

警方問騷擾她的7、8人是誰,阿惠說她不清楚,因北市刑大前年曾破獲剝削身障人士販賣玉蘭花案,並規定每天得賣兩百串玉蘭花,未達成就罰錢,警方特別觀察阿惠有無受人控制,判斷不是;而阿惠也沒想要告誰,向員警抱怨後就走人,繼續賣她的玉蘭花去了。

據悉,阿惠靠電動輪椅當代步工具,考量電池續航力,多在台北車站、台大醫院周遭活動,偶爾也會搭捷運到板橋叫賣。尤其是人潮多、好賣的地方,就有攤商佔地,她因而常遭遇不愉快經驗,她說︰「我總要看沒人在賣,才敢去賣。」

阿惠的處境令人同情,但也有攤商私下說,在街頭討生活,彼此有默契,不會去佔別人的地盤,遇到流動攤販破壞潛規則時,有些人會圍剿新進者,或暗中檢舉,趕走「同行」。

然而,弱勢阿惠的遭遇,有沒有辦法克服?北市市場處只說,無證攤販由警察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警方則說,會體諒弱勢團體在街頭討生活不易,接獲檢舉後通常只是口頭勸離,儘量不直接開罰單,而依法,只有公益彩券合法經銷商能在人行道兜售;至於賣玉蘭花,其實不能在車道、車站等處賣,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300-600元,違規設攤則可罰12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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