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飲料過期 業者道歉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縣16日電)桃園一間賣場遭孕婦投訴指出,有兩款飲料超過保存期限,還有綠茶過期2個多月。業者坦承疏忽,衛生局了解調查中。

桃園一名郭姓孕婦今天表示,她7月8日到一間賣場購買飲料,飲料上的日期印製「5月9日」到期,她當時沒注意保存期限,回家喝了飲料,覺得味道怪怪,仔細一看才發現買到過期品。

賣場架上也確實有蜜豆奶及綠茶等飲料過期,業者坦承商品太多,沒注意到飲料日期,一時疏忽才會販賣,願意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