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1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可供分配盈餘新台幣 223,859,036元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1.4元)。二、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02年8月9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2年8月 5日起至102年8月9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 理過戶者,因102年8月4日為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務請於102年8月2日 (星期五)下午四時以前駕臨或郵寄(以102年8月4日之郵戳日期為憑)至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 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三、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資料依規定辦理過戶。四、本次現金股利訂定自102年8月23日起,委由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以支票或 匯款方式代為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止,其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由股東 自行負擔。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