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1.事實發生日:102/07/172.公司名稱:其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正101年股東會年報,以下為需修正處:A.股東會年報第9頁,將法人董事或監察人與其代表人分開兩清單達。B.股東會年報第33頁,增加項目”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之揭露。6.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