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11日電)南投地院今天開庭審理南投縣長李朝卿貪污案,作證的同案被告、縣府建設處長曾仁隆表示,李朝卿指示他向廠商收取回扣,李則說曾的證詞一派胡言。南投地方法院下午開庭審理李朝卿被控收取工程回扣貪污案,安排與同案被告縣府建設處長曾仁隆以證人身分接受檢辯雙方詰問,並與被告李朝卿等人對質。這宗貪瀆弊案,南投地檢署於3月26日偵結,連同李朝卿總共起訴16名官商,包括曾仁隆等多數共同被告已在檢方偵訊時及前次法院準備庭中認罪。